10月15日起,琼中调整省内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15.10.2022  15:21

关于调整省内外来(返)

中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从10月15日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对省内外来(返)琼中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省外来(返)琼中人员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经“落地检”后,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或参照中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经“落地检”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琼中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

  二、省内来(返)琼中人员

  对省内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可持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琼中,入琼中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琼中期间严格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三天一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相关要求

  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的省(市)名单,请登录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风险区分类和防控措施”栏内查询。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12345热线或琼中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86221586、86223090咨询。如瞒报、迟报、谎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

  (原标题:10月15日起,琼中调整省内外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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