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公布首批11家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26.09.2014  22:09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要求,为不断提高我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省从去年10月份在海口试点组织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基础上,目前已在儋州、三亚等市县陆续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近日,经对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师资、理论教室等资质条件的审核,省道路运输局对外公布了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三亚晨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等11家培训机构符合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承担本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据了解,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的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必须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运输安全和节能减排等。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办理换证的业务。

(省道路运输局:王隆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