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路运输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08.2016  02:05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省道路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于8月19日下午组织召开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传达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省道路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曾永祥主持学习,局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逐条逐句学习了《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交流探讨了认识和体会。大家普遍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政风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焕然一新。这次,党中央制定出台《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具体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实现了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相结合的成果,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供了制度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传导了制度压力,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治理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和“不干事、不担事”等突出问题具有十分明显的鞭策作用。

曾永祥强调,局党委和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要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促做,真学真做,确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动脑筋,把今年的计划工作任务抓紧落实好、完成好。尤其是对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发来的文件和交办的任务,一定要认真及时办理,按时办结并报告反馈,决不能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一旦发现各支部、各科室工作不力和扯皮拖拉的,局党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