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近10万客货运输从业驾驶员需接受继续教育 周期2年

14.07.2014  12:34

      【原标题】我省客货运司机7月起“回炉”学习

      参加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周期不少于24学时

      商报记者近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省组织起草了《海南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根据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据悉,继续教育对象为全省客货运输从业驾驶员。《实施细则》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行周期制。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实施细则》印发施行之日前已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起始年月为本办法印发施行年月。《实施细则》印发施行后核发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起始年月为“发证日期”栏目注明的年月。《实施细则》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明确把继续教育合格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换证、转出、转入、补证、变更和增加从业资格类别的必要条件之一,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要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转出、转入、补证、变更等手续。道路运输企业应当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培训学习情况要作为聘用、续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项基本条件。企业聘用驾驶员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驾驶员资格时应登陆省道路运输局网站进行核对驾驶员信息。

      据统计,截至2014年5月,全省共有道路运输驾驶员98881名(不含出租车驾驶员),其中旅客运输驾驶员37302名、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66489名、危险品货物运输驾驶员1044名。(记者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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