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成立文昌市“4·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2.05.2014  16:48

  省安委办成立文昌市“4·10”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组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4月14日上午,文昌市“4·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并在省安监局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文昌市“4·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调查组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安监局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公安交警总队、省总工会组成,并邀请省检察院参加,下设综合组、管理组和技术组三个小组,分别承担综合协调、事故涉及企业(单位)情况调查、事故原因技术认定等任务。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郑柏安局长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郑柏安部署事故调查工作

  会议主要明确了三项内容:一是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相关部委领导和省领导对“4·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统一调查组成员的思想。二是明确了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报告。三是对事故调查的工作进度进行了细分:4月底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月中旬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进行审议、5月底完成事故调查报告送省政府审批。

省安监局副局长陈峰对事故调查分工作具体安排

  会议结束后,技术组和管理组立即按职责要求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