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6年后 万宁夫妇竟被催缴62万税款

30.07.2014  16:37

      原标题:公司转让6年后被催缴62万税款

      买卖双方分别申请行政复议省地税部门近日举行听证会

      万宁居民杨泽春转让花木公司6年后,被追缴62万多元个人所得税。近日,省地税部门举行了听证会。

      2008年8月,万宁市一花木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泽春将与妻子经营的公司转给男子褚某。双方约定股权转让中缴纳税费,杨泽春夫妇付20万元,褚某付约80万元,委托褚某将这近100万元办理缴纳税费手续。但2011年9月,税部门要求杨泽春二人限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总计97万多元。

      因杨泽春夫妇对此存在异议,遂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今年5月29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认定褚某尚有62万多元税款未扣缴,限令杨泽春补缴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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