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1.03.2018  19:20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合作)各企业:
    现将省农综办转发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18〕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单位积极与市县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紧密协作,共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提高我省供销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水平。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农办〔2018〕5号)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