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见他人车门忘关生歹意 盗走车内电脑手机被抓
02.03.2016 15:5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汤某,男,21岁,海南省儋州市人。2015年10月12日因涉嫌盗窃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某犯盗窃罪,并于近日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汤某驾驶小轿车来到海口市秀英区某宾馆前,发现被害人朱某停放在宾馆门口旁的丰田汽车车门没有上锁,被告人汤某便走到丰田汽车左后侧,打开左后侧车门,进入车内寻找财物,从汽车后备箱盗走被害人朱某放在电脑包里的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部华为手机和被害人林某放在双肩背包里的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随后驾车携带赃物逃离现场。
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汤某在澄迈县老城镇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抓获并缴获其所盗赃物。经鉴定,朱某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价值1080元、手机价值308元,林某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价值2181元。缴获的赃物已发还给被害人。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价值3569元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汤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盗财物已被追缴并已发还给被害人,对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汤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2.03.201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