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减轻1389斤 海口发生罚没花梨木“缩水”蹊跷事

16.06.2015  17:43

      原标题:花梨木移交3年后少了1169斤

      原海口木材检查站将罚没的3960斤花梨木交由市林业局保管后,部分已蹊跷不见;美兰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

      当年查扣的花梨木

      昨日,海口市林业局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处岑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9年7月26日,海口市林业局时任林局长指示他,将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2次执法查扣罚没的一批重量为3960斤的花梨木,从木材检查站的仓库调出,移往该局位于美兰区灵山镇的林业隔离苗圃保存。2012年8月份,海口市林业局准备将该批花梨木进行公开拍卖,前期所有准备工作均已到位,有关负责人一同前往苗圃仓库,竟然发现保存在这里的花梨木仅剩下2791斤,一下子少了1169斤。原木材检查站、林政法规科负责人一同向时任海口市林业局林局长汇报此事。2014年4月,省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介入调查。当年6月,海口市林业局向美兰公安分局报案,该局刑侦大队展开立案调查。

      岑处长表示,苗圃仓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门锁、窗户玻璃完好无损,看不出明显被盗的痕迹,但对于所保存的花梨木少了1100余斤的情况,他也说不清楚其中的原因,感到十分蹊跷。

      A

      两次执法查扣罚没4180斤花梨木

      “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查扣罚没的一批花梨木,海口市林业局从木材检查站的仓库调出来后,移往美兰区灵山镇一家苗圃保存了3年时间后,竟然少了1100余斤。这事真的太蹊跷了。”一个多月前,一位海口市民向本报反映称。

      昨日9时30分许,记者来到了秀英区秀英大道的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了解情况:成立于2013年5月1日的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其前身是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的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时任木材检查站站长的陈如民,现任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时任木材检查站主管外勤工作的副站长吴清军,现任林业行政执法支队综合一科科长;时任木材检查站主管内勤工作的副站长韩远军,现任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在向海口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相关情况后,陈如民、吴清军、韩远军等3人一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吴清军告诉记者,2006年5月26日、2007年5月26日,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根据群众举报,执法查扣罚没了两批花梨木,现场过秤后总重量为4180斤,后经权威部门多位专家鉴定,两批罚没花梨木均属正宗海南花梨木,学名降香檀。

      B

      货车欲违法运2960斤花梨木过海

      吴清军回忆称,2006年5月26日,他们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琼A·07520的大货车,准备违法运输木材过海。由于举报群众弄不清楚过海的具体码头,木材检查站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秀英港、新港等地进行蹲守。当日16时46分许,车牌为琼A·07520大货车缓慢驶入新港码头。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拦停,并向车主出示了执法证件。在车主的配合下,经执法人员仔细清查,在该辆大货车上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花梨木,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车主出示《海南省木材运输证》,但车主无法出示该证件以及有关合法来源的手续。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场做出了《暂扣木材通知单》,对该批查获的花梨木予以罚没。经现场过秤,从大货车上查获的花梨木共2960斤,随后执法人员将罚没的花梨木运回木材检查站暂待处理。

      2006年5月27日至6月15日,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根据相关法定程序,陆续对涉事的海口亚昌货运物流中心业务主管吴传育、司机许积意进行了询问及调查取证。许积意称其是屯昌屯城镇人,时年42岁。5月26日中午时分,公司工作人员将货主的货物,装上了他负责驾驶的琼A·07520号大货车,同时车上还装载了电机电器、玻璃、汽车摩托车零配件、食品等物品,当时他也没有检查,不知道车上有木材,被查获后才知道装有海南花梨。

      吴传育接受询问时表示,亚昌货运物流中心在海口市龙昆南道客村内办公,5月26日上午,一名货主用六轮卡车将一批花梨木运到了货运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办理了运输手续,运输目的地为广州市。公司一般不运输木材,货主没有向他们出示相关证件。

      6月16日,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向上级主管部门海口市林业局递交了《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并将案件以及办理意见等情况、相关证据同时上报该局,经该局批准同意,木材检查站依据《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事做出了处理,并向亚昌货运物流中心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没收违法运输的2960斤花梨木,并处以运输费一倍的罚款175元。但该公司负责人拒绝在《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上面签字。

      C

      运水果?货箱夹藏1220斤花梨木

      之后,吴清军向记者介绍第二批花梨木的查处经过。2007年5月26日,他们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琼C·13222的大货车准备从海口市府城南北水果市场出发,违法运输一批木材前往福建省福州市。

      接到举报后,木材检查站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过海码头进行蹲守。中午12时33分许,被举报车辆缓缓驶入海口市秀英码头,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辆拦停,并向司机出示了执法证件。在司机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在运输水果的车辆上,发现货箱内夹藏着花梨木,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司机出示《海南省木材运输证》,但司机无法出示该证件以及有关合法来源的手续。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场做出了《暂扣木材通知单》,对该批查获的花梨木进行罚没。经现场过秤,所查获的花梨木重1220斤。随后,执法人员将车辆暂扣回木材检查站开展进一步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定程序,对涉事车主谢文进行询问及调查取证。当日,经上报海口市林业局批准同意,木材检查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罚没的该批花梨木做出处理,没收违法运输的1220斤花梨木,对承运者处以3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大货车司机谢文接受询问时表示,他是文昌市人,是琼C·13222大货车的车主和司机。被罚没的这批花梨木,是一家物流中心的负责人让他帮忙运送的。从海口市府城南北水果市场装车,准备运到福建省福州市,重1220斤,货主支付650元运费。在办理托运手续期间,货主没有向他出示木材运输的相关证件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