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2日起整治电动车乱象 超标车将扣车罚千元

21.07.2015  19:00

  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21日电(记者喻涛)根据海口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海口电动车交通乱象的有关批示精神,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活动,以“学乐东、转作风、抓交通”为主题,7月20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召开全警动员大会,决定自22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严查严治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整治阶段以及巩固常态整治阶段两个阶段。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问题是市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省市领导先后对海口道路交通问题、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作出批示,要求大力整治交通乱象,为省会城市营造更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带领交警支队有关人员深入调研,先后到秀英、龙华、美兰、琼山四个区,实地察看滨海大道、丘海大道、南海大道、永万路、龙昆南北路、海垦路、海秀东路、大同路、国兴大道等14条主干道和20多条支干道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严查严治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从动员大会上获悉,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7月22日至8月20日为期一个月,第二阶段为巩固常态整治阶段。整治内容为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该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整治范围东至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口往东200米(琼山大道延伸至美兰机场)、西至长滨路口、南至丘海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口往南200米、北至海岸线。不包含海秀中路(龙华南路路口往西路段)。

  整治标准为“八不准”:“不准靠道路左侧道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不准超限超物,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据介绍,在整治工作中,警方将使用四种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一、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关信息交新闻媒体曝光。二、对第一次违法行为人,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给交通违法行为人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除按第一款执行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第三次交通违法的行为人,除按第二款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处理。三、对违章的蓝牌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罚款50元;对违章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依法扣车并罚款1000元。四、制作“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牌号时或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教育后,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进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