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18.03.2016  11:23

   海口网3月18日消息 (记者湘竹 通讯员杨睿 姚嘉)近日,海南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8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微腐败”也可能酿成“大祸害”。这8起典型案例均是发生在基层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海南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心坚定、态度鲜明,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健全制度,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查处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漠视群众疾苦、冷硬横推、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问题。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对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1

  儋州市兰洋镇加老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钟建新、加老村党支部委员陈建云骗取水库移民补助款、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06年11月,钟建新、陈建云假冒移民身份进行登记。2007年8月至2014年11月间,两人分别领取水库移民补助款9900元、19800元。2011年9月,钟建新骗取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29118元。2012年5月,陈建云骗取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58240元。调查期间,钟建新、陈建云分别将骗取的39018元、78040元上交儋州市纪委。钟建新、陈建云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

  儋州市排浦镇南华村党支部委员王大诗骗取青苗款、截留土地安置款问题。王大诗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南华村委会青苗款29381.98元占为己有;在发放土地安置款的过程中截留1万元占为己有。王大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6年1月14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王大诗涉嫌贪污立案侦查;1月29日对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王大诗执行逮捕。

  3

  文昌市东路镇葫芦村党支部书记刘统镜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刘统镜故意隐瞒其与儿子刘某属同一家庭户情况,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万元。2015年3月18日,刘统镜主动将其所领取的2万元全部退回东路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账户,并在组织审查期间主动配合调查。刘统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临高县博厚镇博厚居委会党支部委员林小雪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个人开销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博厚镇政府先后给孤寡老人陈某让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000元,由林小雪代为领取。陈某让建房实际花费15000元。林小雪未经请示告知,擅自将剩余6000元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销。林小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国营西达农场昆仑分场社保科原副科长陈智索要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陈智以提供工作档案帮助办理退休名义,向多人索要并收受好处费共计7080元。陈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副科长职务,降为科员,并调离昆仑分场社保科。

  6

  琼中县长征镇工会副主席陈大清挪用工会会费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陈大清利用管理长征镇工会公章及工会法人代表私章的便利,先后8次挪用镇工会会费用于个人家庭开支,累计使用22838元。调查期间,陈大清已将挪用的工会会费全部存入镇工会对公账户。陈大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

  屯昌县南吕镇佳塘村党支部书记王廉庆等人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度低保户核查工作中,佳塘村党支部书记王廉庆,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许家弗,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陈才未入户调查,未按规定核准,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010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违规领取的农村低保金共计13690元。王廉庆、许家弗、陈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龙源村党支部擅自组织考察人员到景点游玩问题。2015年8月,龙源村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中,未经请示批准,擅自组织考察人员到景点游玩,并使用集体资金支付景点门票共计660元。2016年1月19日,龙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书伟将660元追回并存入龙源村委会账户。陈书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