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海南社保施行缴费基数按月申报制

13.06.2014  09:53

      原标题:我省社保7月起施行缴费基数按月申报制

      海南省社保局昨日发布消息称,为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规定,从7月起,实行按月申报缴费基数制度,取消原来的按年度申报缴费基数办法。

      据了解,根据规定,每年7月(一个缴费年度的初始月份)用人单位须申报全部职工缴费基数。其余月份只申报人员增减及缴费基数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作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上月缴费数额核定当月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