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9日起接受海内外对外逃贪官等的举报

09.12.2014  17:14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在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及时发布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推动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和《二十国领导人布里斯班峰会公报》都强调,加强遣返或引渡腐败官员、没收和返还资产等方面的合作,拒绝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资产提供避风港。此次开通专栏,将有助于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欢迎海内外人士举报外逃贪官及相关涉案人员在国(境)外居住地或落脚点、境内外涉嫌违法违纪资产等情况,为执法执纪机关提供线索,有关部门将组织专人受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利。

   关于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专栏接受海内外举报追逃追赃线索的公告

  腐败分子携款外逃,败坏党风党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必须将其绳之以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能让国(境)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不能让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和《二十国领导人布里斯班峰会公报》都强调了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为适应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于2014年12月9日开通专栏,广泛接受海内外举报。欢迎海内外人士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进行如实举报。我们将组织专人及时受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利。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中纪委开通国际追逃追赃网络举报窗口

  “追逃追赃进行时,我要举报”,今天一早,中纪委官网醒目位置挂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栏目,并特意注明,“欢迎海内外网友举报”。

  今年以来,我国跨国反腐力度明显加强,7月开始的“猎狐”行动已抓获逃犯428名。上月的APEC会议、G20峰会分别达成了《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等反腐成果。在此基础上,中纪委官网开通了国际追逃追赃网络举报窗口,举报窗口“头条”位置挂有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对国际反腐的表态,“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

  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网上举报须知”,举报窗口言明了三大举报国际追逃追赃的注意事项:举报对象应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如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将被严肃处理;提倡署名举报。

  中纪委特别强调:“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支持6000字长文

  此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网络举报窗口,“举报信”也就是通过网络举报窗口直接发送的举报内容,多以几百字为限。但此次中纪委开通的国际追逃追赃网络举报窗口,直接发送的举报内容可以写成6000字长文。

  从中纪委官网首页,点击国际追逃追赃网络举报栏目、进入举报窗口后,首先弹出的是上述“网上举报须知”,划“√”表示已阅读“须知”后,即可进入举报页面。

  举报页面类似电子邮箱的常规设置,“发件人”即“举报人”要求填写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级别等个人信息;“被举报人”要求写明被举报人姓名、职务、级别、所在地区等信息。

  “邮件”也就是举报正文,要求写明最多50字的标题,并在下拉框中选择举报问题的类别,如被举报人是有贪污贿赂行为,还是违反了组织人事事项、失职渎职行为?举报正文的字数限制“扩充”到了6000字,中纪委要求,如果掌握被举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在国(境)外的居住地或落脚点、境内外涉嫌违法违纪资产情况等,应在举报正文中提供具体信息。

  如果6000字正文仍未能说清问题,还可发送附件。举报窗口设置有附件功能,最多可同时上传5个1M大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