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一些新规将影响生活:营改增全国推开

30.04.2016  11:0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规定自5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其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这场涉及近千万户新纳税人、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的重大改革将对企业和个人产生重大影响。与营业税不同的是,增值税按不含税价进行计算,所以总的来说,改革后的税负更轻。

  对企业而言,房地产业从此前征收5%的营业税改为适用11%的增值税率,而且土地出让成本可在销售额中抵扣。相关专家认为,这将有助于企业降低盖房和融资成本,可能会对房价有所影响。

  对个人而言,交易二手房的税负实际减轻。根据新规,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在此次推行的方案中,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数10项公共服务为免征增值税项目。

  从胎儿到老人增添保障

  据国家卫计委消息,《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这意味着,性别将不能够再阻碍婴儿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出生率。

  在呵护生命、保护新生儿权利的同时,5月亦有新规加大了对失业人员以及老人的生活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地降低至19%,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同时,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司法鉴定和出差住宿有新规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在司法工作上,5月也将有新的规范实施。5月1日起,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将实行。《通则》针对司法鉴定的程序作了详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通则》修订版新增了10条细则,与2007年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比,明确了“司法鉴定”的概念及特性;进一步优化了司法鉴定程序,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具体情形,严格鉴定人到现场提取检材的程序要求,完善了鉴定标准、重新鉴定、终止鉴定的规定等。

  此外,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将在5月1日起执行。该《明细表》规定,部级官员到北京出差,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另外,住宿标准将根据住宿城市以及淡旺季有所调整。中央和国家工作人员赴地方出差住宿,将改变此前统一按照省会城市标准执行的做法。在同一个省内出差,将根据出差目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差异,执行1至7档不同的住宿费上限标准。李 贞 蒋子月 程 钰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