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6.04.2016  18:21

国办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

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要求,试点工作坚持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省负总责、强化监督,县抓落实、权责匹配,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贫困县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意见》规定,试点范围包括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6年,各省(区、市)先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贫困县开展试点,2017年推广到全部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19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部分不适宜整合的支出除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有效使用。

 

(本文摘自《海南日报》2016年4月23日    A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