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东军主持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

19.01.2016  11:51

海南人大网消息(周红艳\文    许如伟\图)1月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高院首先介绍了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进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情况,特别是着重介绍了部分中级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司法辅助人员配置、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以及省级财物统一管理,等等。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单位对省高院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研究和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省委政法委认为,当前首先要突出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未入额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及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等3个问题,这是目前比较紧迫和现实的问题,也是相关单位和部门容易形成共识的问题。

贾东军指出,一年来,我省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和指导、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为下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对“一府两院”的支持寓于监督之中,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作为我省司改领导小组成员之一,一直关注和重视我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人大常委会和内务司法工委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监督工作,主要侧重从人大的角度,搭建一个研究探讨平台,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这也是我们的一种监督方式和过程。

贾东军强调,我省“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义重大,通过改革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审判和检察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审判权和检察权,不断增强办案责任意识。同时,我们的改革试点工作还担负着先行先试的作用,要为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当前,我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了攻坚克难的阶段。省高院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有针对性,也符合实际。有些问题,检察机关也同样面临。对省高院提出的问题,哪些问题属于国家事权,哪些问题属于我省事权,哪些问题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哪些问题属于法院内部协调的。要认真梳理,归纳明晰相关问题的职权。人大常委会和内务司法工委将始终坚持“助力不添乱、履职不越权”的原则,主动加强与省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探讨,拿出有份量、有结果的调研报告,有力推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信平、副主任黄光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黄俊忠参加了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