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不能退的费用能退了!海南修订完善社保退费规程惠及企业

07.01.2022  11:21

  近日,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协同努力下,我省规范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社保中心制定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经办规程》,规定单位多缴社保费等九种情况可按有关政策给予退费,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10月,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收到部分企业反馈,反映公司在给员工办理社保时,给已离职的员工错缴了社保费,希望省社保中心完善经办服务,方便企业进行退款等业务办理。工作专班在核查督办过程中,发现依据现行有关社保退费的规程,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多缴、错缴的社保费无法退还,同时线下社保退费流程较为复杂,建议省社保中心结合我省情况,借鉴广东、福建等地好的做法,尽快优化社保缴费、退费经办流程。

  省社保中心收到专班转办的投诉件后,迅速对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了解,并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修订完善我省社保退费相关规程,目前正在加快完善系统模块。

  “因为公司员工工作地点较为分散,有时会出现职工离职信息反馈滞后,没能及时停保导致单位多缴社保费的情况。现在省社保中心完善了社保退费相关规程,这种多缴错缴的情况可以退费,减轻了企业负担。”海南铁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保专管员贺毅对此项措施出台欢迎道。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退费手续复杂问题,省社保中心及时指导海口市社保局与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整合流程,变“群众跑腿”为“经办机构之间跑腿”,同时还联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举一反三,要求全省其他市县存在类似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专班此次会同省社保中心等多部门,不仅及时响应了企业诉求,妥善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还通过发现共性问题,积极推进完善全省社保退费规程。今后,专班将在解决具体个案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