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二五"建2542村邮站 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19.06.2014  08:30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18日电(记者 李学山)记者从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联合召开的修改后《海南省邮政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投资7976万元,在全省建设2542个村邮站,实现村村建站、户户通邮的目标。根据这一规划,2014年海南全省将完成1708个村邮站建设。

2012年11月,经海南省政府审核并原则同意,海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投资7976万元,在全省建设2542个村邮站,实现村村建站、户户通邮,形成以314个乡镇邮政营业场所为骨干、2542个行政村村邮站为终端的农村邮政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地区邮件和党报党刊接转到户。该方案通盘考虑出台一揽子政策,建立村邮站建设和运营保障的长效机制,明确村邮站建设由省级财政全额投资,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村邮站建设纳入村级公益事业统筹考虑,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为适应我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需求,推进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修改后的《海南省邮政条例》规定:“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确定村邮站的场所和村邮员,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并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政府购买农村邮政普遍服务所需资金纳入省和市、县、自治县财政预算。村邮站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市、县、自治县财政预算。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凯说,该局将通过落实修改后的《条例》,认真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的要求,积极推进完成2014年全省1708个村邮站建设的目标任务,并以村邮站建设为支撑,打造集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城乡邮政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