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限购城市购房首付比例下调 政策进一步宽松
首套房首付比例进一步下调。国庆长假前一日,即9月30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此之前这一比例为30%。
这是今年房贷政策的第二次调整。今年3月30日,央行联合住建部、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主要的目的之一是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房贷政策进一步宽松对应的一大背景是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063亿元,同比增长3.5%,增速比1-7月份回落0.8个百分点,回落幅度比1-7月份扩大0.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高级统计师李皎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继续回落原因的主要分析之一就是商品房前期库存基数较大,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化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意愿。
与之同时,8月数据显示,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与二手住宅价格同比均上涨且涨幅相对较大,二线城市同比涨跌互现,而三线城市同比仍然全部下降。
穆迪副总裁、高级信用评级主任曾启贤说,9月30日新政适用于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不包括4个一线城市和海南省三亚市,因此,新政反映了政府提振二线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需求的目标,对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具有正面的信用影响,因为此举将可支持对房地产的需求,其中二线城市业务较多和首次购房者占比较大的开发商将获益最大。
9月30日的通知也一以贯之地给予了地方自由裁量权,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