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招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3个专项计划

04.06.2015  20:22

      6月4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在海南省普通高考和高中基础会考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海南省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等3个专项计划。

      据了解,今年海南省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等3个专项计划。据统计,海南全省共有5143名考生符合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资格,有1497名考生符合海南省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考条件(但待高校最终审核确认是否具备高校报考资格),有22851名考生符合报考地方重点高校招生农村学生资格。

      注解:“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指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含海南省五指山市、临高县、琼中自治县、保亭自治县、白沙自治县等5个国家级贫困市县)定向招生(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海南省考生报考条件是“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海南省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连续满3年(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户籍性质为农业,本人具有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在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并毕业(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由海南省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