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货车撞摩托致人死亡 海口男子被判赔21万元入狱半年
20.11.2014 12:2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开货车撞摩托致人死男子赔21万入狱半年
今年27岁的海口男子吴某某初中毕业后便当一名个体司机,日子还过得去,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去年,他开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吴某某不仅赔钱,自己也因此被判入狱。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9月8日晚8时许,吴某某驾驶一辆货车沿海口市和平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与胜景西路交叉路口,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左转弯驶入胜景西路时,与黄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乘坐摩托车的李某某当场死亡、黄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吴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某承担次要责任,被害人李某某无责。
案发后,吴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的家属、被害人李某某的家属就民事赔偿已达成了赔偿协议,截至2013年10月22日,已向李某某的家属赔偿21.6万元。
美兰法院认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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