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集中调解扶贫领域“不履行赡养义务”维护贫困老年人权益

29.08.2017  23:21

 

屯昌集中调解扶贫领域“不履行赡养义务”维护贫困老年人权益

来源:屯昌扶贫办    时间:2017年8月29日

 

不尽赡养老人义务,不仅违反老年人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有悖于中华传统道德伦理,也破坏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根基。近期,屯昌县集中开展排查和调解扶贫领域不尽赡养义务,维护贫困老年人权益行动,完善全县老龄工作体系、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近三个月来,集中解决一批贫困户家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社会问题,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涉老纠纷、矛盾调解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近三个月来,屯昌县共举办了12场维护贫困户老年人权益工作专题培训、贫困户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培训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邀请海南大学伍奕副教授、海南省职业技术学院专家教授和县法院法律专家,讲解老年人维权法律法规、老年人赡养等农村常见纠纷的调解技巧,先后有200多名老龄工作人员和650多名人民调解人员接受了培训。通过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老龄组织和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推进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常态化发展。

制定《关于集中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的实施方案》,将贫困户涉老纠纷与司法调解制度进行有效地衔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关心贫困户老人赡养问题、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活动,给予调解工作司法支持,推进贫困户涉老年人权益纠纷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在人民调解化解涉老年人赡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增强调解成果的约束性、强制性,形成了社会舆论、道德压力和法律约束同向同时合力推动。借此契机,屯昌县动员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密切配合县人民法院,依托各级老龄机构,对全县贫困户特别是老人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排查老人户中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经过排查,全县共排查出贫困户子女不赡养老人116例,涉老199人。目前,已全部完成签订协议,其中完成司法确认58例。

通过近三个月的集中调解,原不尽赡养义务的贫困户子女受到深刻的教育,思想有了明显的转变,涉及的贫困老年人赡养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有效促进了家庭的和睦。这期间,全社会关注,村民、居民也普遍受到一次道德教育,弘扬了传统美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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