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铺前镇1岁男童鱼塘溺亡 谁之过?

01.04.2015  21:03

      原标题:1岁男童鱼塘溺亡谁之过?

      事发文昌铺前镇;律师:孩子父母和鱼塘经营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月25日上午9时50分许,在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委会白石村一家养鸡场打工的云南省广南县男子符鹏1岁3个月大的儿子符书舒,从养鸡场晒粪场溜到20米远处的一处鱼塘旁玩耍。半小时后符书舒被家人找到时已溺水身亡。符鹏说,2012年底妻子怀孕后,他曾设置了1.5米高200米长的铁丝防护网,将鱼塘和养鸡场分隔开来,后来其中一半的防护网被鱼塘工人拆除,可事发后鱼塘负责人一直不肯露面。

      鱼塘安全设施缺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今年31岁的符鹏是云南省广南县杨柳井乡人。2009年10月,他和妻子保兴慧一起,从云南老家来到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委会白石村,在靠近海边的一家养鸡场打工。

      符鹏说,每个月,养鸡场老板支付他们1400元生活费,日常的主要收入来源依靠售卖鸡粪,一包70至80斤重的鸡粪销售价格大概为12元至13元,有时价格会随着市场行情有涨有落,他们收入微薄。尽管日子过得比较艰苦,但苦中有乐。2012年年底,他的妻子保兴慧怀孕了,于2013年10月份生下儿子符书舒。

      符鹏告诉记者,他打工的养鸡场隔壁有一处遗留的锆钛矿坑,有的地方很深,时间久了积水成塘,当地一名老板就将该矿坑改造成一处鱼塘,养鱼兼养殖鸭子。每天早上6时至7时许,下午4时至5时许,鱼塘工人投放饲料后就去忙其它事情了。鱼塘承包经营人员、管理人员不但没有在四周竖立任何警示标志,而且没有设置防护网等防护措施,大多时候,鱼塘均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符鹏介绍,2012年年底妻子怀孕后,考虑到养鸡场紧邻着鱼塘及孩子出生以后的安全问题,在他的多次建议下,养鸡场老板花费5000余元购回了铁丝、筛网、铁条等,他和妻子保兴慧花费半个多月的时间,在养鸡场边上和鱼塘之间竖载起了200余米长的防护铁丝网。2013年春节过后,其中100多米长的铁丝防护网被人为破坏拔掉。后来他经打听才了解到,拔掉铁丝防护网的人就是鱼塘日常投喂饲料的工人。该工人认为,设置了铁丝防护网,鱼塘养殖的鸭子活动范围受到了限制,不利于日常的放养,因此就私自决定拆除掉其中一半的铁丝防护网。符鹏说,该鱼塘安全设施缺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男童鱼塘溺亡,鱼塘经营者一直未露面

      符鹏告诉记者,1月25日上午8时许,他从家里出门,去距离较近的文昌锦山镇买菜。临出门前,考虑到养鸡场老板可能会给他下达生产任务要联系他,所以就随身带走了家里唯一的一部手机。

      符鹏说,当天上午他去锦山镇买菜后,妻子保兴慧带着1岁多大的儿子符书舒到养鸡场晒粪场晒鸡粪,符书舒随后一个人在旁边玩耍。其间,妻子保兴慧干活口渴了,就从晒粪场跑回厨房喝水,等喝完水回来,发现在附近玩耍的儿子符书舒不见了。保兴慧四周找寻,但没有发现儿子的踪影。看到附近田地有人干农活,保兴慧就赶过去求助,并借用其手机给他打电话,他立即返回养鸡场后一起参与找寻。当天上午10时50分许,一位在鱼塘边寻找的当地村民大声高喊“孩子找到了”,等他和妻子保兴慧赶过去后,发现该村民已经从鱼塘里抱起符书舒,当时孩子浑身都是水,已经没有了呼吸。

      符鹏称,鱼塘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而且工作人员还拆除了他设置的铁丝防护网,鱼塘经营者对孩子的溺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溺亡事件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报警,铺前派出所受理并展开调查,但尚未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他。其间,他试图寻找鱼塘的承包经营者商谈有关善后事宜,但对方一直未露面。

      近日,记者与文昌铺前派出所吴所长取得联系。吴所长介绍,此次溺亡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

      律师点评子父母和鱼塘经营者均有一定责任

      昨日,海口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表示,符鹏和妻子保兴慧是儿子符书舒的监护人,对符书舒溺亡一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鱼塘经营者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设置护栏、围墙等,也没有竖立警示标志,而且还拆除了符鹏设置的铁丝防护网,对于孩子的溺亡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