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审视 被逼出的“顶替学籍”

20.06.2016  20:32

  今年6月,一封实名举报信称,如今在江苏省灌南县担任公职的一对小夫妻,多年前曾冒用他人学籍考入大学。记者调查发现,当年顶替学籍参加高考并最终化名生活多年的人不在少数。有亲历者透露,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仅灌南一县,就至少有千余人顶替学籍参加高考。(6月19日《现代快报》)

  一看到顶替学籍,让人们很容易联想到之前的“王娜娜事件”。不过,与顶替高考成绩不同的是,顶替学籍的当事人虽然用了其他辍学学生的学籍,仍然需要自己参加高考,通过自己的真本事考上大学。这种行为在今天看起来有些荒唐,但在20多年前,却是不少急于跳农门的学生无奈的选择。

  上世纪八十年代恢复高考后,因报名参考人数众多,但高招人数极为有限,许多地方都对往届生设置了限制性门槛。比如,必须通过预考才能参加高考,而应届生的预考过线分数远远低于往届生。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很多复读生就被逼上了“顶替学籍”的道路。同时,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及松懈的户籍管理制度等,也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为了拉高升学率,学校往往想办法让一些成绩不错的复读生顶替一些应届生的名字参加高考。

  顶替学籍,当然属于违规行为,但对于20多年前这种“千人顶替学籍”现象,我们又很难对当事人追究些什么。这不是由于时过境迁,相关问题难以核查,纠错存在难度,也不是顶替者人数太多,以至于“法不责众”,我们真正纠结的是,这些顶替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害者,是为了规避不合理的招考政策,争取自己合法的受教育权,才出此下策。

  应该看到,当时的顶替学籍,不完全是个人造成的,而是制度不尽合理所导致的。有关部门对往届生设置更高的分数线,甚至限制报考某些院校和专业,这在当时或许有不得已的因素,但放在今天,显然是一种歧视行为,有悖于教育公平原则,直接侵害了部分考生的合法权益。一些人为规避这种身份歧视,作出了不合规定的行为。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岩指出,这些“违规”事实属于社会转型时期中出现的情况,本质上是学生为了获得学习机会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应不具有道德上的责难性,更不具有真正的违法性,不应该影响到他今后的发展。

  说到底,20多年前被逼出来的“顶替学籍”问题,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教育主管部门、户籍管理机构、学校都有其自身的责任,让当事人个人担责,既不合理,更不现实。在追求平等、公正、法治的今天,不如把它当做警钟,时刻提醒我们让每个人都享有公平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