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第二批QDLP试点申请16日起受理

16.08.2021  04:21

  海南日报海口8月14日讯(记者王培琳)海南日报记者14日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30,有意向的企业可按期申报。

  据悉,《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今年4月出台,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QDLP具有“门槛低”“投向广”“无限制”“更灵活”等特点,是海南自贸港重要的、全新的跨境投资路径之一。

  据了解,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首批试点的审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对各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及联席评审,并报请海南省政府阅示,最终形成《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首批试点名单》,于8月6日对外公布。

  第二批试点申请受理将于8月16日开始,各申请企业可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贸金融发展处。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