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当事人诉状还没写 调解专员已将纠纷化解
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而在陵水,司改后还有了专职调解法官和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推选聘任的调解专员。在保亭,法官助理和法官一起坐上审判席,还实行法官助理在裁判文书上署名。近日,记者走进我省法院,了解发生在各地的司改故事。
陵水
试点调解专员设专职调解法官
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你们为我们老百姓做了大量工作,本来想来法院打官司,可没想到,诉状还没写,调解专员就把纠纷化解了……”近日,一位村民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椰林法庭的法官这样表示。
今年8月的一天,椰林镇文官村村民王某牛、王某昌、王某冲等人,因认为邻居林某占用了他们家1.1亩的土地,而与对方发生纠纷,双方吵得很激烈,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陵水法院椰林法庭调解专员龙田强得知后,马上赶往村里做调解工作。
“原来,王家的宅基地与邻居林某家的土地相邻,因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林某认为对方的宅基地是自家土地。”,龙田强发现,双方虽是街坊邻居,却因此事越闹越僵。他认为,此事并非不可调和。
龙田强将此事反映给椰林法庭的法官。在法官指导下,调解专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等前往村民家中,倾情调解此事。村委会及时出具了证明,林某也认可宅基地确属王家所有。
8月27日,在调解专员龙田强等人的劝说下,双方均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向王家兄弟三人支付5.5万元补偿款,取得地块的使用权。最终,两家人握手言和。
一个多月以前,一名工人在陵水务工时不幸身亡。在8月4日上午,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也达成了调解协议。椰林法庭为此做了司法确认。死者家属一次性获赔38万元。承办本案的调解专员龙田强说,“这起纠纷的调解用了6天,纠纷不解决,我这6天连觉都睡不踏实。”
陵水借司改东风多元化调解矛盾
“今年7月试点以来,5名调解专员已受理近120宗,成功调解结案近70%。2名专职调解法官也已调解案件60件之多”,8日,陵水法院副院长纪明杰介绍,按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今年7月开始,陵水法院率先推出调解专员聘任制度,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诉中、诉后和执行全方位、多元化的调解工作,以此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4年,陵水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1892件,今年仅上半年就已接近1400件。“案多人少”客观存在,陵水法院在省高院下发的《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试行)》中找到了破解之法——设立专职调解法官。今年7月9日,陵水法院立案受理了胡某诉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立案同时,专职调解法官游宪孔主动介入,即时组织双方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陵水法院在新村、椰林、本号三个派出法庭进行设置调解专员试点改革,并从辖区各乡镇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推选聘任了5名调解专员,其中新村法庭2名、椰林法庭2名、本号法庭1名,让他们参与各种纠纷的调解。
“调解专员都是从法庭辖区各乡镇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中推选出来的,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他们进驻法庭后,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还能利用人缘、地缘优势,通过专职调解,将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这样可以减轻群众讼累,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纪明杰介绍,调解专员分布在基层法庭,不要求坐班,在辖区内一旦发生纠纷,他们便以法院调解员的身份先行调解。如一时调解不了,便以口头形式立案登记,在法官的指导下再由调解专员就该案继续参与调解。
“为了实现多元化调解矛盾,法院在依法的前提下,不限制调解方式、时间、地点,将矛盾纠纷化解。”纪明杰说,搭乘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东风,省高院决定在陵水法院试点调解专员聘任制度和设立专职调解法官制度,不仅为解决司法责任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探了路,也有利于落实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调解新格局,促进社会和谐。
保亭
法官和助理一起坐上审判席
效率提高一下午能办两三宗案
7月6日,保亭法院刑庭宣布开庭审理一宗故意伤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台左侧临时多了一个座位,该院法官助理赵攀直接参与庭审。
庭审进行中,赵攀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供的起诉书中,发现了一处明显差错,赵攀为此轻声向主审法官提醒。法庭当即要求原告对起诉书进行修正。
“第一次和法官并排坐上审判席,还是有点紧张”,赵攀说,法官助理以前从来都是在“幕后”做辅助工作,这次能坐上审判席,让他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司改带来的变化。
2014年,海南法院受理案件从2007年的4.8万件突破到10万件,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立案门槛降低,案件受理量将有所攀升。
而法院实行“员额制”,客观上一些中青年法官无法继续担任法官。全省首批入额的只有1116名法官,法官数量减少、法官精英化是追求审判质量的一个重要保障。
今年7月1日,按照省高院部署,保亭法院在全省率先启动法官助理试点改革。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过渡期内,保亭法院全院共20名入额法官,17名法官助理,基本实现了按照1:1的比例,将法官助理配置至各业务部门协助法官办案,并明确法官助理在审判执行中的各项职责。
“审判”之外,还有整理裁判文书、通知当事人开庭、打印、送达相关材料等一系列庞杂事务,而这些事务,司改后被从法官肩上卸下来,分担给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虽没裁决权,但有建议权。”,保亭法院法官助理贾璇告诉记者,保亭法院创造性地在审判席上设置法官助理座位,与合议庭(或主审法官)并排,并规定在庭审中,法官助理认为对案件的有关问题需向当事人发问的,可征询主审法官意见,由法官决定是否发问。同时,还实行法官助理在裁判文书上署名。司改试点以来,贾璇已参加庭审20多次,撰写法律文书十多宗。
贾璇坦言,目前法官助理的工作任务更重了,庭前谈话、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起草裁判文书等辅助工作一般都由法官助理完成,在执行案件中,取得执行公务证的法官助理还可在法官授权下,开展如查封、划扣款物、主持执行和解等工作。
保亭法院法官刘家诚感慨说,“以前的庭审,一个下午可能只办一件案子。现在有了专职的法官助理,庭前就能进行举证等工作,一下午能开两到三个庭,司改后,确实办案效率提高了。”
海口
“80后”法官助理:
以前写工作简报现在草拟判决书
9月8日早上9时许,30岁的法官助理朱明宇,正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个法庭里,和法官一起就一宗货物结算引发的民事纠纷,组织双方做调解。
朱明宇2009年前后考入广东龙门法院任书记员。随后,他还到徐闻法院研究室工作。2014年,朱明宇调入海口龙华区法院研究室。今年5月底,经过司法改革后的人员调整,朱明宇到该院行政审判庭做法官助理。
“以前天天写工作简报,现在每天要草拟判决书!昨天晚上,我就要提前知道,法官第二天的开庭安排,帮他把相关案卷材料准备好。我还要兼顾做一位院领导的法官助理。”说起法官助理的工作,朱明宇说,这项工作和研究室不一样,虽然也很琐碎,但要求很严谨,不能出半点差错。
上午12时,朱明宇告诉记者,他下午要代表庭里去参加一个司法工作会议,“回来还要继续草拟裁判文书,提前通知明天的开庭。作为助理,我和法官一样,经常周末都在办公室。我从行政岗位转到审判辅助岗位,司改让我真正参与了案件的办理,真正感受到每一位法院干警对案件的认真负责,当好法官的‘左膀右臂’,我也很光荣!”(记者王忠新文/图)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