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酝酿负面清单 资产证券化下半年将放量

31.07.2014  11:30

  面对快速发展的资产证券化,监管部门纷纷“顺势而为”各备良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证监会已经给券商发文,就放开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权方面征求各方意见。此前,据媒体报道,银监会拟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与此同时,银监会近日也发文就保险资管作为托管人的最新监管口径,将信贷资产列入保险资管可以接受的支持资产范围。

  至此,“三会”基本上都已就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进行了明确的部署,相信一旦上述各项监管文件正式推出,下半年将迎来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小井喷。

  证监会祭出负面清单讨论稿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上述讨论稿显示,在资产证券化方面,证监会正在试图推出负面管理清单,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执行负面清单,即只要支持资产不属于负面清单之列,均可以通过备案发行,而不再需要经过繁杂的审批过程。

  这是自去年年底,券商资管计划通道的资产证券化被暂停之后,最积极的政策放开信号。

  讨论稿所列出的支持资产负面清单包括10类支持资产,主要排除了政府税收和部分政府融资平台类标的资产,以及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或者现金流不确定的不动产或者资产凭证,另外,证监会的讨论稿还明确禁止支持资产种类超过一种标的资产的情况。

  有分析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对于这份讨论稿,其一,禁止任何隐性担保,禁止资产证券化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其二,禁止资产证券化成为新的非标融资通道。

  据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不仅在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中采用负面清单管理的备案制,在管理部门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就是为了推进资产证券化发行审批的效率。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12月16日,各券商已申报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达到33个,另有多个项目已经进入审核程序,已发行规模为382亿元左右,但随后证监会暂停审批。

  有券商人士表示,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基本上已经从试点业务转向常规业务,一旦监管层面放开,将迅速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会”合力助推下半年井喷

  而除了证监会,一直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反应较慢”的保监会也推出了“197号文”,明令规定保监会对保险资管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人(SPV)新的监管口径。

  “197号文”明确规定,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其中,股权资产的信用增级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新的监管口径的最大亮点在于将信贷资产拉入保险资管可以受让的支持资产类别,对有动机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是利好,目前已经有银行在通过保险资管进行资产证券化发行,银监会也已经批准。

  早在今年6月份,银监会已经就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向相关机构发布征求意见稿,据知情人士透露,有可能将于近日推出。

  上述知情人士还对本报记者表示,与证监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同,银监会的备案是根据发行人资格和入池资产是否符合政策导向来执行备案。

  “受政策利好刺激,下半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放量可期。”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截至2014年7月30日,我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规模约为2500亿元,其中,今年以来发行的资产证券化总额为971亿元,已接近1000亿元。

  “下半年的量肯定比上半年多,现在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都提供了有利的发行环境。”有分析人士指出。

  资产证券化之所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在于该过程具有分散风险、盘活存量的重要作用,而这对于当前中国融资成本高涨同时信贷存量规模巨大的信贷市场而言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以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通过出售原有的资产组合调整资产负债、盘活信贷资产存量,降低对核心资本的占用率,为增加新的贷款投放提供条件;如此也可以提高信贷资产的流通速度,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强的造血功能;这也是为何中国正面临着加速资产证券化时间窗口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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