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举报证券违法可获奖励 金额最高30万元

29.06.2014  11:25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为鼓励举报人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暂行规定》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一般举报,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罚没款金额特别巨大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限制,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为方便社会公众举报,中国证监会设立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举报人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开通的举报专栏、信函、来访和电话的方式向举报中心举报。除举报中心外,中国证监会各证监局也受理和处理举报工作。通过举报专栏、电话、书面等方式,举报中心或各证监局将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实名举报人。

  《暂行规定》从多方面强化举报保密措施,防止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泄漏,解除举报人顾虑,包括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编码管理。编码用于代替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在后续调查、处罚和举报奖励评审等各阶段均使用该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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