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22年前海南杀人焚尸案:证据不足

10.04.2015  18:04

      原标题:最高检抗诉22年前海南杀人焚尸案

      代理人到最高法阅卷

      “亲爱的满儿,全家想念你,全家爱你,绵竹已经进入了夏季……”这是陈满父母写给陈满的一封信。今年2月10日,最高检决定就海南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4月8日,陈满案的申诉代理人易延友、王万琼在最高法完成拍照阅卷。四川绵竹男子陈满因1992年12月发生在海口的一起杀人焚尸案被认定为作案凶手,1999年,陈满终审被判处死缓。陈满及其家属不服,为此展开了申诉之路。

      52岁的陈满老家在四川绵竹。1988年,陈满到海口打拼。

      1992年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纵火案,46岁物业管理人员钟某遇害。案发后,陈满被锁定为凶手,钟某曾是陈满的房东。警方赶到现场,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由于煤气罐被点燃,死者遗体严重烧焦。

      “1992年圣诞节次日,我们突然接到老乡的电话,说陈满被人杀了,就当我们买票去海南时,又传来消息说,陈满没死,而是因为杀人放火被抓了。”陈满的哥哥表示。

      “陈满的工作证在死者钟某身上,陈满与钟某住在一起,因经济矛盾搬走,在案发前两天又搬回居住;案发后,陈满去向不明。”据陈满申诉代理人王万琼和易延友介绍,这些都成为陈满列为重要嫌疑人的依据。1992年12月27日晚上,正在工作地点与工人玩麻将的陈满被警方带走。

      法院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告发陈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要其搬走,陈满遂起歹念。当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从宁屯大厦工地来到案发地。钟某在客厅喝酒,陈满与其聊天,然后到厨房拿菜刀朝钟某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后陈满将煤气罐搬到钟某卧室门口并点燃。

      1994年,一审判决认定,陈满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死缓。经陈满上诉,1999年4月,此案终审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陈满在见到父亲陈元成和母亲王众一时,提出其并未参与此案。22年来,陈元成夫妇坚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

      2014年,陈满案受到国内多名律师关注,并按照相关程序对案件进行申诉。

      据陈满代理人王万琼介绍,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决定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检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载明,其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今年4月8日下午,陈满的代理人易延友和王万琼已完成对陈满案的全部拍照阅卷工作。

      记者9日从海南省高院获悉,目前该院尚未接到检方或法院系统转交的陈满案相关材料,不便对案件作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