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设施成摆设 海口多家泳池存卫生安全隐患

19.05.2015  10:47

      原标题“你小区的泳池卫生吗?

      水质公示不规范、浸脚消毒池成摆设、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连日来的高温燥热,让游泳成为许多市民休闲娱乐的第一选择。在清凉的池水中肆意畅游,好不惬意。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泳池卫生情况也备受关注。近日,记者走访海口多家游泳池,一探究竟。

      探访泳池管理松散

      13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口市海秀路某小区游泳池。泳池入口处树立着两块标牌。一块标注着“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等字样。另一块则为游泳场所水质状况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了近几日来的水温、余氯浓度以及PH值,13日当日泳池的余氯浓度为0.7毫克/升。

      随后,记者在从更衣室到泳池之间没有发现强制淋浴装置,有些游泳者会自觉淋浴后再进入泳池,有些游泳者则直接进入泳池,没有相应工作人员要求游泳者提前淋浴,也没有询问游泳者身体健康情况,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在更衣室与泳池间的浸脚消毒池,可以清楚地看到池底漂浮着一层灰黄色杂质。记者发现游泳者多从浸脚池边缘绕过,径直进入泳池。

      对于多久换一次水,泳池工作人员称:“现在都是用自动循环水系统,自动循环系统会补进新水,每天我们也会在晚上闭场后投入消毒剂,水质肯定没有问题。现在不像以前那样清空池子换水了。”

      分析相关规定难落实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中要求,人工游泳场所每次开放前应对池水余氯浓度、PH值、温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且记录备查。同时规定,泳池内游离余氯浓度应在0.3毫克至0.5毫克/升,浸脚消毒池水的加氯量应按池水中游离余氯量5毫克至10毫克/升确定,并应每4小时更换一次。

      实际探访中发现,除少数几家小区内泳池没有水质监测公示牌外,多数公共泳池都设有水质监测公示牌,但无法确认是否真实准确记录了测量结果。例如,有的泳池公示牌上接连3天余氯含量一栏都写着0.3毫克/升,有的则直接记录着0.7毫克/升,超出了0.5毫克/升的最高限定,有的则干脆就是空着的。

      余氯含量过高会对人体的皮肤、眼角膜等造成刺激,引发皮肤瘙痒、过敏,而余氯含量偏低会影响对池水的消毒效果。

      除水质公示不规范外,走访过程中,几乎所有的浸脚消毒池都成了摆设。

      解疑泳池多用循环水

      记者询问多家游泳池工作人员多久换一次水,得到的答复都为至少半年或者干脆不换,多称如果水质符合要求就不换水,但水循环系统会一直自动循环。

      然而,是否不换水就不卫生?

      海口市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国家颁布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中明确要求游泳池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不配备循环系统的泳池将不再颁发卫生许可证。《规范》本身对换水频率也没有要求。海口目前多数小区泳池都已经配备了自动循环系统。水循环系统会以每天10%左右的进水量进行补水,足以保证水质安全,这就是为什么大家现在不太能看到以前那种泳池每周停业一天换水的情况。这种方式在目前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也更利于节约用水。

      建议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据悉,近日海口市卫生监督局启动了夏季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监测工作。将着重关注易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及与百姓健康相关的问题,对各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设施配备和水质卫生状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采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对泳池水质实行快检,督促各经营单位做到亮证经营、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水质达标、结果公示。

      同时,相关负责人也建议广大市民,在选择游泳场馆时要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并注意其是否设有水质公示牌并公示水质,查看浸脚池、淋浴室整体卫生情况是否良好。下水前也可自行观察水质是否清澈,是否有消毒液的气味。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市民,佩戴泳镜可以预防红眼病,并且游泳时不要用手揉眼睛,可以在下水前后点一些眼药水保护眼睛。要自备游泳用品,泳衣、泳帽、浴巾、拖鞋等最好不要多人合用或交换使用。同时,游泳后一定要及时淋浴,因为泳池内的水中含氯较高,对头发、皮肤有一定的腐蚀性,所以泳后一定要立即洗澡,保持身体清洁。(海南日报海口5月1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