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意见

11.12.2015  11:55

  海南省供销社综合改革是全国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推动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海南省政府于近日召开第50次常务会,研究部署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工作,审议供销社综合改革有关文件。

  海南省政府刘赐贵省长主持常务会,对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近年来改革的成效和服务“三农”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深化供销社改革工作,在下一步改革工作中,积极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排忧解难,积极争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改革的支持帮助,充分发挥海南供销社的特点和优势,以改革促进发展。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及其相关文件,明确拓宽经营服务领域、推进基层社改革、创新治理机制等改革重点以及改革步骤。会议决定将《意见(审议稿)》提请省委审议。

  据悉,今年中央1号文件印发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3月23日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1号和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省委罗保铭书记对成立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作了重要批示,刘赐贵省长对成立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作了明确指示,要求李军副书记担任组长、何西庆副省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供销合作联社,19个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李军副书记、何西庆副省长多次听取省供销合作联社的专题汇报,多次到供销社的企业、流通网点作深入调研。多次召集省委农办、省委研究室、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农垦总局、省农信社和海航集团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对海南供销的综合改革如何对接全国供销总社和海航集团的合作,如何对接海南农垦的改革,形成推进海南农业现代化的合力,提出了前瞻性要求。何西庆副省长刚分管农口工作,就来供销社调研,召开了我社领导班子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专题座谈会,明确了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主要措施、政策保障、时间表、路线图和目标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省供销合作联社充实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完善了办公室内部办事机构,针对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省供销合作联社设立了经营体系改革工作组、组织和服务体系改革工作组、社有资产改革工作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和金融体系改革工作组等5个改革小组。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党委政府按照中央11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三亚、临高、定安等市县先后也成立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11号文件提出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的原则,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供销合作社改革,积极推进中央11号文件涉及的有关重要改革举措。(省社办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