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成为诚信者的通行证

30.05.2014  10:42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与完善,标志着我国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这一高度,任何裨益于信用系统完善之举措都值得期许。

  据央行日前召开的媒体通气会透露,从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第三次开始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

  信心比黄金还重要。信心来自信任,信任来自信用,信用是企业和社会生存的基石。个人信用,取代家庭出身、户籍、教育程度、财产值等,成为市场经济时代最好的“个人身份证明”;个人信用,在经济学上是一种履约能力,在社会学上是一种道德与品行。个人信用报告在欧美非常普通,几乎渗透到个人每一项重大经济活动,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享受政府福利等。没有个人信用报告,几乎寸步难行。

  可能很多人不清楚,我们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等)早就静悄悄地入库了——由央行建立的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16日就实现全国联网并上线运行。到今天,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这些档案被广泛用于银行办理信用卡、发放个人贷款和贷后跟踪等,甚至企业招聘、提拔干部、公务员录用等。可以想象,当这个系统完善之后,信用将会成为信用者的通行证。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与完善,标志着我国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这一高度,任何裨益于信用系统完善之举措都值得期许。至于个人信用报告收费,不妨多点可行性研究之后再作决定。收费是国际通行做法也许是事实,“通行”是否要一定要“接轨”,且不宣而战?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涉及数亿人利益,可以说是公共事业收费,查询成本多少、这费该不该收、第几次开始收、收多少钱合理等等,是不是应该先举行听证会,问问公众意见?不宣而战,不免授人以柄。

  其次,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除供有关部门查询外,更重要功用恐怕还在于让每一位公民时时关注并倍加珍惜个人信用,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我国公众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关心程度如何?可从下面这组数字读出:2013年全年我国仅有500多万人对其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过查询。8亿多人进入系统,只有500多万人查过,比例低得可怜。实行收费之后,公众查询的意愿可能更低。

  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不只有一个收费问题,信息安全也不容忽视。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者称,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管住个人显然是不够的,因为查询公民个人信用信息的不仅仅是本人,还有其他部门(譬如银行),他们能不能替公民保守秘密?近年来,银行泄露客户资料的事件时有发生。这需要对能够接触到公民个人信用信息的部门进行有效的监控,提高员工信息保密的意识,同时要对泄密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不能以罚代刑,轻描淡写。

  公众已经带头,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且日趋完善,社会其他方面信用呢?大而化之,我们还需要企业信用、银行信用、学校信用等等,以供查询。比如孩子要报读某大学,家长需要查询到该校的信用水平,有没有发生过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不诚信的行为,全面的信息将有助于家长作出更合适的选择。

  信用大堤需要全社会共筑、夯实,公民、企业、社会都要将诚实守信落到具体行动中,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