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计划招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700名 5月28日起报名

22.05.2021  10:41

  据海南省教育厅消息,海南省2021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700名。5月28日9:00至6月3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 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 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021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儋州、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澄迈、临高、昌江、乐东、陵水、白沙、保亭、琼中等15个市县(区)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700名。

  报考者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思品学科岗位视为符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8:30登录 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 ,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等有关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 海南省教育厅 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