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海南半个月因这类行为致26人死亡 警方公布七种致命行为

01.07.2020  10:01

      6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据不完全统计,近半个月,全省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死亡事故24起,致26人死亡。

      据分析,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国、省道途经乡、镇、村路段或县、乡道路。引发事故的原因主要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未按规定让行、逆行、违法会车、违法变更车道等。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6月29日至30日首先在我省西部片区采取异地用警方式,组织开展今年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据介绍,此次行动将在车辆通行集中、事故多发、易拥堵的国省道路段,国省道沿线劳务人员集中企业、货运场站、施工工地等周边路段,城乡结合部、穿村过镇路段重点整治货车(低速货车)及拖拉机、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载人),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改装(加高车厢栏板、加装轮胎)、疲劳驾驶、面包车和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载客,汽车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海南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谨慎驾驶、文明驾驶,一时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希望广大驾驶员吸取事故惨痛的教训,安全文明出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警示所有交通参与者,震慑交通违法行为,省交警总队公布部分案例:

      1、违法会车:2020年6月14日12时56分许,当事人符某某驾驶一大型普通客车从文昌市潭牛镇美文方向往白石溪方向行驶至农垦橡胶研究所入口前路段时,适遇对向由当事人李某某驾驶的轮摩托车行驶至此,由于双方会车时均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李某某受伤经送文昌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系不按规定会车造成。

      2、未按规定让行:2020年6月15日14时15分,麦某某驾驶一重型半挂牵引车临高方向往儋州方向行驶,行驶至海榆西线好龙村路口时,与由路口驶出的王某驾驶的无号牌改装侧三轮摩托车碰撞发生事故,造成王某当场死亡和两车损坏。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系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未保持安全车距:2020年6月21日9时许,当事人郑某某驾驶一中型厢式货车途经文昌市灵文加线43km+715m处从前车左侧超车时,适遇前方同向当事人陈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电动车(1人)左转弯准备驶进红光村委会路口,当事人郑某某驾车避让不及,致使两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事人陈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原因初查:当事人郑某某驾车未与同车道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4、未确保安全驾驶:2020年06月21日13时54分许,卢某某无证驾驶无牌号四轮农用车从九所镇镜湖村方向往抱旺村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事发路段时,适遇周某某无证驾驶一两轮摩托车载有罗某某对向驶来,因卢某某未确保安全驾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当场死亡,罗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初查原因:当事人卢某某未确保安全驾驶。

      5、无证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未戴安全头盔:2020年6月23日7时许,吉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叉河镇方向沿225国道往石碌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225国道219公里加500米前路段时,适时遇有刘某某驾驶一两轮摩托车在前方同向行驶。由于吉某某未保持安全车距行车,致使其驾驶的车辆追尾碰撞到前方二轮摩托车。造成吉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初查原因:无证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未戴安全头盔。

      6、横穿马路:2020年6月24日9时40分许,在白龙北路中国石油加气站前路段,吴某某驾驶琼A2*R*6牌轻型货车与冯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冯某某重伤,送往海南省中医院抢救无效亡。经初步调查,冯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横穿马路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7、违法占道:2020年6月26日21时50分许,吴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侧三轮摩托车搭载妻子海头镇往红阳村委会方向行驶,途经儋州辖区雅海线37公里加500米路段时,与对向吴某某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相撞,导致侧三轮摩托车顺时针旋转侧翻,过程中撞及庞某某驾驶搭载妻子二轮电动车,造成三车损坏,4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系吴某某驾驶车辆占道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