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警动员以“最严措施”整治电动车乱象(图)
中新网海南7月20日电(黄培岳 张振汉)20日,海口市公安局召开全警动员大会,对照乐东找差距,联系实际转作风,决定自即日起,以“学乐东、转作风、抓交通”为主题,从目前群众最关切的交通问题抓起,整治电动车违章违规乱象,让广大市民出行更加安心、顺心和舒心,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转作风的实效。
据了解,海口市目前汽车保有量49.2万辆,且每天以约400辆的速度在增加,去年海口完成了31万辆超标电动车退市工作,但现在电动车保有量已有50万辆,平均每4.6人就拥有1辆电动车,且以日均500辆的速度在增加。由于海口的城市道路建设基础薄弱、路网规划和交通设施不全、设置不规范、路权分配不合理,有的道路没有机非隔离护栏;有的道路没有设计非机动车道,电动车随意靠左靠右通行;有的道路电动车无法通行或者禁止通行,导致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驶上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加剧了机动车、非机动车拥挤混行的局面,对交通畅通和安全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因电动车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违章违法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14年海口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6万起,其中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约15万起,查扣车辆约4.3万辆次,约占总数的30%。2014年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590起,其中涉及电动车的就多达254起,死亡31人。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问题是市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省市领导先后对海口道路交通问题、对电动车交通乱象作出批示,要求大力整治交通乱象,为省会城市营造更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宋顺勇带领交警支队有关人员深入调研,先后到秀英、龙华、美兰、琼山四个区,实地察看滨海大道、丘海大道、南海大道、永万路、龙昆南北路、海垦路、海秀东路、大同路、长堤路、国兴大道、海府路、凤翔路、琼州大道、红城湖路等14条主干道和20多条支干道电动车交通管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严查严治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力争以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为切入点,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整治方法,确保市区道路交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记者获悉,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22日至2015年8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为期1个月;第二阶段为巩固常态管理阶段,整治内容为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整治分为美兰、龙华、秀英、琼山四个片区,警方每天将出动警力1350人。整治范围东至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往东200米(琼山大道延伸至美兰机场)、西至长滨路口、南至丘海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南200米、北至海岸线。不包含海秀中路(龙华南路路口往西路段)。整治标准为“八不准”:不准靠道路左侧道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不准在驾驶电动车时接打电话,不准超限载物,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记者获悉,警方整治工作措施是:(一)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关信息交新闻媒体曝光。(二)对第一次违法行为人,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给交通违法行为人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人,除按第一款执行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对第三次交通违法的行为人,除按第二款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处理。(三)对违章的蓝牌电动车,按规定罚款50元;对违章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依法扣车并罚款1000元。(四)制作“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在办理电动车牌号时或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教育后,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进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记者还获悉,警方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措施,实行领导分工包片、民警包岗包段责任制,对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