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方解除合同 五指山红色旅游景点项目“搁浅”

25.11.2014  17:05

      原标题:省仲裁委裁决双方解除合作协议,并作出释明笔录

      项目业主单位仍是景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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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仲裁委就五指山革命根据地景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点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做出了裁决,该公司和五指山市政府解除了合作协议,但记者了解到,2001年开始,景点公司陆续投入资金,在五指山市毛阳镇琼崖纵队司令部旧址附近建设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红色旅游项目。2005年,项目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审批,同年7月份,景点公司与五指山市政府达成了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后,景点公司支付了征地费、拆迁费等前期运作经费,完成了三通一平、旧址营房、停车场、道路、水塔等建设工程,纪念园初见规模和雏形。2011年6月份,五指山市政府以业主单位建设进度太慢、未忠实履行协议为由发布公告,解除了合作协议。项目建设曾一度搁浅,司令部旧址等项目遭人为严重破坏。

      景点公司认为,五指山市政府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的行为,导致景点公司权益受损。景点公司向省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交还项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日前,省仲裁委作出裁决,双方解除合作协议,五指山市政府返还景点公司投资款199万余元,景点公司赔偿五指山市政府超支的国家专项资金92万元,驳回双方其它请求。

      记者了解到,后来,省仲裁委还作出了一份释明笔录。该笔录主要内容是,在项目业主单位没有改变之前,景点公司仍是项目的业主单位。

      省仲裁委有关负责人说,纪念园项目是景点公司负责申请立项的,该公司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并拿到了国家13个部委的批文,投入了部分资金,做了许多基础性工作,所以由景点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继续进行后期的经营性项目运作,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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