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26.09.2017  15:57

本网讯(袁成志)  9月26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在省公路管理局5楼会议室召开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治超执法的“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

会议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公路、运政部门要使一线治超执法人员准确掌握“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理念,根据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稳步推进的实施方案,坚持路警联合执法,主动参与配合,确保联合执法依秩推进,形成整体合力。要把握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着力解决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环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增强规范治超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有效提高治超工作和服务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求一线治超执法人员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并集中查处并通报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例及违法责任人。同时,将依托12328、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和省治超办办公电话,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姝为指出,对照“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内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要坚持路警联合执法,公路超限检测站要实行公安交警派驻,由公安交警负责指挥引导车辆接受检查,事后实施处罚、记分,公路路政人员负责称重、卸货的联动执勤模式;坚持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的原则,即查处超限超载案件,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罚款扣分后,公路管理机构不再罚款;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重点在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环节开展执法工作,对货车的路检路查,应由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她强调,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按照“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一线治超执法队伍的纪律意识。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8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4个月,将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