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疫规定,昌江18人被行政处罚

13.08.2022  22:07

  8月1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昌江警方获悉,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疫情形势,在大家万众一心携手抗疫之际,仍有极个别人对疫情防控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对于此类违法行动,昌江公安果断出手,依法处置了3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18名违法人员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酒后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 男子被行政处罚

  8月11日11时许,七叉镇重合村村民邢某某(男,71岁)在家中喝了半斤白酒后前往该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集,采集完成后不愿离开,而是在位置上对医护人员喋喋不休。现场负责人见状后上前劝说,却遭到邢某某的顶撞和推搡,扰乱了核酸检测现场工作秩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疫情防控现场秩序,加大对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昌江县公安局七叉派出所快速处置,在经过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昌江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邢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不执行的处罚。

  未按规定时间频次核酸检测 多人被警告处罚

  8月12日,正值昌江县开展第三轮全域核酸检测之际。七叉镇尼下村村民杨某某等9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影响了精准防控措施的高效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昌江县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某等9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民警进行教育训诫后,杨某某等9人当天已进行核酸检测,并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静态管理期间闲不住 江边垂钓被处罚

  8月12日13时许,七叉派出所民警巡查至尼下村木棉码头处,发现有人正在昌化江边钓鱼,随即将正在垂钓的某某等8人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经查,陀某某等8人在全县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情况下,未执行临时管控规定,私自外出钓鱼,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昌江县公安局依法对陀某某等8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无小事。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都应严格遵从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公安机关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希望人人能守好每一道疫情关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