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气”,别“置气”

28.03.2016  11:04

  近年来,随着更多城市完成雾霾源解析,污染底数和内在机理更清楚了,治理方向和发力重点更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在于毫不动摇地落实好既定防控策略。

  一段时期以来,雾霾呈现出污染浓度高、发生频次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威胁公众健康,成为心肺之患,引发广泛关注。尤其是去年入冬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供暖影响,我国华北及东北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引发了对雾霾治理成效的讨论甚至质疑。

  这之中,有的是基于生活经验,有的是基于主观感受,有的是基于对比分析,有的是基于社会舆论,有的则是基于猜测推断,立足点不同,侧重点有别,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与之相较,各级政府发布的数据,有科学监测,有数据支撑,有理性分析,有实践绩效评估,更加系统,更加精准,自然也更能反映治理成效。即便如此,雾霾防治成效一经发布,还是会习惯性地引起一些质疑。而且,这种质疑也延伸到了对当前治霾措施的有效性评价上。

  要“治气”,别“置气”。评价雾霾治理成效以及措施有效性,一个总体基调应该是,尽可能做到客观公正、科学理性,避免情绪化,避免偏激化,更不能“置气”。对于雾霾成因和内在机理的判断,要有科学依据,而不能凭经验、靠想象。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应有清醒认识和正确判断,要在积极肯定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简单化、片面化、情绪化宣泄和质疑。否则,不但无益,还可能有害,影响治理方向,干扰治霾工作。

  围绕雾霾治理,各地近年来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以北京为例,去年前10个月,PM2.5浓度同比下降21.8%。即便遭遇了采暖季期间的连续重污染,全年浓度也同比下降6.2%。这充分说明,治理大方向是对的,脱硫脱硝、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清洁降尘、强力执法、联防联控等治理机制和防控措施发挥了作用。对于这些成效,理应多肯定、多鼓励。对于这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防控手段,理应强化,不能弱化。

  根治雾霾非一朝一夕之功,心齐、气顺,劲儿方足。进入“十三五”,改善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要求更加具体,任务仍很艰巨,迫切需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与其情绪化地评头论足,刻意“置气”,不如实质性地做点工作,合力“治气”,多为改善环境质量增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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