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要求上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自查违建 瞒报漏报将追责

07.03.2016  12:53

      原标题:东方要求上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自查违建 瞒报漏报延报将追责

      日前,东方市委组织部联合东方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党员干部违法建筑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违建自查报告。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如实填写《违法建筑自查登记表》,对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存在违建的情况进行报告;凡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交通主干道及河道两岸等八类特殊区域范围内有违法建筑的,须报告房产的具体地址、违建类型、面积及用途,并要求作出自拆期限承诺,把处理结果书面报组织部和纪委备案。

      《通知》要求,将对党员干部违建自查报告工作进行清查核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瞒报、漏报、延报及拒报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视情节予以公开通报和责任追究;对暗中参与、纵容和支持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