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4·25”地震灾区获赔保险2.43亿元

04.08.2015  01:31

  中新社拉萨8月2日电 (记者 赵延)为让西藏“4·25”地震中受灾农户早日重建家园,2日下午,西藏震区获赔农险赔付金额达2.43亿元(人民币,下同)。这是西藏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保险赔款。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长吴焰现场介绍说,灾害发生后,该公司迅速在受灾现场设立多个保险报案受理点,统计损失情况,同时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及时兑现了27名遇难者的赔款。赔付中,该公司本着“就高不就低”的赔付援助,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灾区农业保险赔付金额为2.43亿元,按照责任比例该公司承担赔款近1亿元。

  西藏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表示,这些赔款为西藏抗震救灾工作给予了重要的支持。截至2014年,西藏已有5家产险公司,2家寿险公司,全区共有保险机构48家,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近300家,保险从业人员达2000多人。

  洛桑江村指出,保险在西藏覆盖范围不断拓展,并积极开发保险产品和服务,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生意外伤害险等险种的发展,实现了全区人人享有商业保险的保障。2014年,西藏保险业实现原保费收入12.76亿元,增长11.59%,赔付支出达到6.06亿元,增长8.35%。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当天举行的保险业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表示,西藏将会鼓励引进更多保险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服务领域;鼓励各保险机构参与社保业务、发展各类补充型商业保险;鼓励支持区内现有保险机构增加营业网点、扩大经营规模等;鼓励支持各保险机构创新具有高原特色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在活动中提出,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是保险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西藏保险市场发展水平较内地落后,该机构将会因地制宜,做好西藏市场体系维护和建设工作。下一步,对于西藏人身保险法人机构的设立,保监会将予以大力支持。

  同时,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保监会也将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加强与西藏企业合作,参与西藏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