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庆深入灾区指导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工作

20.08.2014  11:49

 

何西庆深入灾区指导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工作

 

超强台风“威马逊”,造成昌江、白沙两县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和6.331亿元。如何组织抗灾救灾和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基本医疗保障和脱贫任务顺利完成,就这一问题,近日,副省长何西庆带领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有关同志,到昌江、白沙两县进行了指导和调研。何副省长一行先后到昌江县石碌镇水富村、叉河镇老宏村和白沙县金波乡玉花村、青松乡智在村二组、打安镇力孝村等村庄,了解灾后重建进度和贫困户致贫原因、增收门路等方面情况。

何副省长指出,要继续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安置工作,重点救助无房居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五保对象。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地方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资金,重点抓好灾区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今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受损民房的修缮加固、12月底前完成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

何副省长要求,扶贫开发工作要做到“三清二实一合法”。“三清”:一是底子要摸清。贫困村、贫困户的现状和致贫原因要清楚;二是措施要弄清。针对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采取什么方式方法,干什么、怎样干,如何增加贫困农民收入要明白;三是标准要搞清。要围绕省扶贫办制定的整村推进扶贫十条标准和贫困户脱贫标准,理清思路,确定目标,狠抓落实。“二实”:一是产业要实。产业扶贫一定要落实到贫困户,要进一步拓宽就业扶贫渠道,对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从事商贸、餐饮、物流等第三产业;二是措施要实。围绕脱贫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项目落到实处。“一合法”,就是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要依法依规。扶贫资金的使用,要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扶贫项目的安排,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                                      (省扶贫办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