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机关启动试点身份证跨省异地办理

04.07.2016  08:49

  新华社西安7月2日专电(记者梁爱平)记者日前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具有陕西省以外其他省份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在西安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对户籍属于陕西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在西安市就学的学生,可到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陕西省以外其他省份常住人口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回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人员。双胞胎、多胞胎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及无法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或核对信息后难以确认申领人真实性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陕西省公安厅人口数据库中无信息的,重证号人员的,申领人户籍信息主项与部、省两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