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25.06.2014  00:19

  海口网6月24日消息 (记者张俊其 通讯员符同庆)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通知》文件,经2013年底终期总结,26家试点地区和27个试点企业达到了工作标准的基本要求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预期目标,确定将26个城市(区、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27家企业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其中确定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16个,海口作为海南省唯一一个城市名列其中。

  2012年3月,海口市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全国第二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这为海口市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契机。市政府将旅游标准化工作列入全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全市26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旅游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委员会。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海口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先后与四个区和22个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海口紧扣《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标准》要求,全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组织专家编制了《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建设规划方案》、《海口市旅游业标准体系》,制定了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市旅标办、相关部门、试点企业三级旅游标准化信息沟通及联络机制,形成了全市统一思想、上下互动抓创标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出台了《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给予资金上的奖励和扶持。同时,市旅发委组织动员全市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景区等相关旅游单位做好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帮助旅游企业推进实施标准,引导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了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旅游产业功能要素得到了优化改造,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两年来,市政府、四个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试点企业用于旅游标准化相关项目的专项经费达到十多亿元。其中市财政2012-2014年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市旅标委开展旅游标准化相关工作,每年拿出500多万元用于对原有的城区主要道路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改造和整合。在试点工作期间全市共新增、改造A级旅游景区点交通指示牌198块,对农家乐、旅游名村进行旅游标准化改造,建设旅游标示牌363块。各相关单位、各旅游企业也加快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投入,海旅集团投入1.2亿元建设旅游集散广场,海口假日海滩、海南野生动植物园、观澜湖旅游区、火山口公园、白沙门公园、琼州旅游风情街、海口骑楼小吃街、海口旅游咨询中心、明光酒店、黄金酒店、牵手旅行社、豪阳旅行社、民间旅行社、康泰旅行社、南海假日旅行社等全市试点单位用于培训、管理、设施设备更换、改造项目的投入达到3.6亿元。

  通过2年的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市投资超过亿元的旅游项目达到15个,红树林乡村旅游风景区已面对游客开放,冯小刚电影公社、天利五星级酒店、外滩威斯汀酒店、希尔顿逸林酒店3个项目近期有望开业迎宾,火山口国家地质公园、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新区)、演丰旅游风情小镇、海南国际旅游创意文化基地等一批项目取得了实质的进展,水巷口骑楼示范样板街试运营,骑楼集散中心广场正在加紧施工,琼州风情文化街和骑楼小吃街也陆续荣获3A级旅游景区的荣誉称号等。海口旅游产业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品牌形象得到极大的提升和改进,培育出了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2012年以来,全市试点企业零投诉比例(有责投诉)达到95%,游客满意度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同时,随着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加速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2012年海口市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952.9万人次,同比增长12.7%,旅游总收入101.57亿元,同比增长22.3%;2013年海口市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1044.31万人次,同比增长9.6%,旅游总收入120.16亿元,同比增长18.3%;2014年1-4月份,海口市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同比增长9.5%,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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