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控诈骗海南前副省长 终审宣判无罪

20.12.2014  16:21

      原标题:海南前副省长遭诈骗案续 终审宣判被告人无罪

      12月18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受本网等媒体关注的曾担任海南、湖北两省副省长孟某指称遭的成都女子李靖澜诈骗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之前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宣判被告人李靖澜无罪。

      2012年,25岁的成都女子李靖澜被曾经先后担任海南、湖北两地副省长的孟某指称其诈骗了其一万余元钱财,李靖澜在闻讯投案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后的2013年5月13日,她被白沙县警方再次以涉嫌诈骗刑拘;16日,被当地检察院批捕,并在17日起诉至法院;18日,当地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李靖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详见人民网海南视窗10月17日报道《海南前副省长称遭诈骗公检法神速办案被判违法》、12月17日报道《湖北前副省长遭诈骗案重审律师称指控不成立》)。随后,该案历经发回重审等程序,审理耗时一年半,终审法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为由,对李靖澜作出无罪判决。

      前副省长报案称遭诈骗当地公检法“神速办案”

      根据白沙县2013年5月17日检察院制作的“白检刑诉(2013)26号”起诉书显示,2010年8月29日,2010年11月25日,被告人李靖澜分别在海南省白沙县七坊镇海南椰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和山东省邹平黛溪山庄两地,与“椰花香酒”公司法人代表孟某洽谈有关酒业合作事宜时,李谎称自己是某机构负责人谢某某助理兼主任。为促成合作,李要求孟先加入该机构并交纳11000元会费。2011年3月7日,孟在海口市向李提供的地址汇款11000元。同年3月16日,李在山东省济南市邮政局邮电支局将该款提取,但未帮孟办理入会事宜。案发后,2012年4月27日,被告人李靖澜到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投案。

      白沙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靖澜无视国法,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诈骗追究其刑事责任。

      白沙县法院同年5月18日作出的“白刑初字第3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李靖澜在2012年5月6日因涉嫌诈骗被白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13年5月13日“又因本案”被白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6日被执行逮捕;白沙县检察院于5月17日向白沙县法院提起公诉,白沙县法院于同日决定受理,并于5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即作出判决。

      “刑事案件确实可以当庭作出判决,但从整个案件办理情况来看,这个案子确实办得有点过快了。”海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在看过李靖澜一案的相关材料后对人民网记者说,目前刑事案件超期审理的情况比较多见,但“快捕快诉快判”的案例确实不是很多。

      据悉,白沙县公安局最初接到孟某报案后,上网追逃李靖澜的内容是称其涉嫌诈骗1.1亿元。李家人得知后被吓坏了,带其至成都市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成都警方与白沙警方核实,涉案金额1.1亿元系白沙警方笔误,正确的涉案金额为11000元,两者之间相差万倍。

      由于被“诈骗”的对象孟某曾多年担任海南、湖北两地副省长职务,后因腐败被判刑入狱、出狱后开办酒厂的特殊身份,此案一度引起了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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