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教师QQ群中诋毁学校 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05.12.2016  21:03

  12月2日记者了解到,周至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名誉权案件。一名被技校辞退的教师因对学校辞退自己不满,在学校QQ群散布虚假言论,诋毁、诽谤学校,并造成一名在校生退学,被法院判处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因工作不力被辞退

  发泄不满QQ群里诋毁学校

  唐璜原系一家技术学校的教职工,主要从事汽车专业教学工作,并在学校安排下从事招生宣传工作,2016年7月18日,因工作不力被学校辞退。次日,唐璜即在自建的师生QQ群发布言论称“该技术学校根本就没有汽车专业,没申请下来”“不要去技术学校了,毕业证是骗人的”“转学,或直接去修理厂”等言论。后因有学生向学校询问毕业证真假之事,学校了解到唐璜在该QQ群里的发言,遂决定由副校长与唐璜联系沟通。联系劝阻未果,7月22日,学校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并与唐璜进行了通话,唐璜即关闭了该QQ群。后技术学校起诉至周至法院,要求唐璜在该QQ群及报纸上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49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唐璜发布的上述言论均属不实。另有该校2015级汽修专业一名学生(该QQ群成员、唐璜当时系其班主任),因受唐璜在该QQ群中言论影响,选择退学,目前已应征入伍。那么,唐璜在该QQ群的发言究竟是否构成对技术学校的诋毁、诽谤?

  侵犯学校名誉权

  被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

  12月2日记者获悉,周至法院审理认为,QQ群属于公共场合,唐璜发言的场所位于技术学校师生QQ群,该群成员主要为技术学校汽修专业学生。唐璜明知之前省人社厅已批复同意技术学校增设汽车维修等专业,因其被原告辞退后,即开始发布上述不实言论,造成部分汽修专业学生对技术学校产生怀疑。其言论已超出了客观评价及议论的范畴,已构成对技术学校的诋毁、诽谤。纵使唐璜认为技术学校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亦应通过合法渠道、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唐璜上述言论失实,已构成对原告的诋毁、诽谤,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唐璜虽经劝阻及时关闭了该QQ群,但在一定范围内对技术学校名誉造成了损害,亦应在相同范围内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综合全案,学校主张唐璜在报纸刊登公告对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关于学校主张唐璜在QQ群中发布的不实言论造成其一名在校学生退学,并对其造成损失14900元的观点,法院认为,退学学生系该QQ群成员,该学生在唐璜发布上述退学等言论后不久,且在学校为其订好实习车票的情况下选择退学参军,该学生退学与唐璜在该QQ群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有一定关联性,从学生本人及其父亲的证言亦能得到印证。该学生的退学必然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综合考虑全案,法院酌情认定2000元。

  唐璜在QQ群中所发表的不实言论,侵犯了学校的名誉权,并对学校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判决:唐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为技术学校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公告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唐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技术学校损失2000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首席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何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