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部分童装为三无产品 婴幼儿衣服没A类标识

08.03.2016  13:13

  目前,部分家长在给小孩购买衣服和玩具时,往往只考虑漂亮、新奇和热门等因素,却常常忽视其质量问题。《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规定,纺织产品分为三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我国的《玩具安全》(GB6675-2014)在2016年起强制实施,规定发声玩具音量限高65分贝,毛绒玩具要标注易燃烧的警告标志等。

  3月2日,记者在海口市博爱横路的批发市场走访,发现多家商铺销售的婴幼儿衣服没有A类标识,多家玩具店销售的毛绒玩具甚至连标签都没有,更不用说易燃烧的警告标志,还有部分发声的玩具音量涉嫌高于65分贝。当天,记者将情况反馈到辖区文明东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多家商铺进行查处,并要求其整改。

  部分家长

  不知童装有国标

  2012年实施的新版《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与2003年公布的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将适龄范围扩大到3周岁,适用的身高范围提升到100厘米,且所有婴幼儿用品都必须符合A类指标,包括内衣、睡衣、肚兜、包巾、床上用品等。

  2016年实施的《玩具安全》国家标准,其适用范围更为明确,增加了对DBP、BBP、DEHP、DNOP、DINP、DIDP等6种增塑剂的要求,为保护儿童尤其是婴儿的听力,发声玩具音量限高65分贝;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被儿童吞食而造成伤害;为防止玩具可能带来的燃烧伤害,增加了对易着火部位的燃烧速度要求和警示等;加宽了有害物质的控制范围。

  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位年轻的家长,多数表示不知道幼儿衣服和玩具有国标。海口市民陈先生表示,平时给1岁的儿子买衣服,看那件漂亮,就买那件,根本就不会去看标签有没有标注是A类;平时带着儿子出门,如果儿子吵闹要买玩具,就会随手给儿子买一个,只要儿子不再哭闹就行。“儿童玩具的国标听说过,但具体是什么内容,根本就不知道。

  海口市民黄女士表示,平时给半岁的女儿买衣服,多数是在网上购买的,根本看不到实物,衣服寄到家里后,拆开看质量还不错,就不退货了。对于是否知道婴幼儿服装必须是A类,她表示不是很清楚,给小孩穿的衣服主要考虑合体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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