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法上高速被撞身亡,交警:全责

26.06.2021  14:48

  高速公路是

  最低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全封闭道路

  车流量大、车速快

  行人、非机动车不得随意穿行

  然而依然有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

  这种行为十分危险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种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

  发现有人上高速后劝离就可以了

  但是

  若没有被发现劝离呢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

  01

  男子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

  1月30日1时44分许,吴某福在海口市龙华区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上推自行车西往东横穿道路,适遇陈某花驾驶琼A33***小型轿车由北往南沿该路行驶而至发生碰撞,造成吴某福受伤及小型轿车受损,当日15时,吴某福经定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展开事故勘察,对该起事故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认定,吴某福违法步行推车横过高速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陈某花无违法行为。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吴某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花无责任。

  02

  万宁一男子步行上高速被撞身亡

  2月2日6时55分,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从三亚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往海口方向行驶,途经环岛高速公路128KM+950M处,碰撞到行走在路面上的行人王某本,造成行人王某本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万宁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笔录及证人证言等进行分析认定,王某本违法行走上高速公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而李某勇驾驶琼CN1***号牌小型轿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但因王某本的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过错偏重,万宁交警依法认定王某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勇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03

  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高速被撞身亡

  5月13日凌晨,冯某杰醉酒后(送检冯英杰血样检验出酒精,其浓度为256mg/100ml)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在南半幅第一车道内由东往西方向行驶,02时30分许,适遇方某弟驾驶琼C81**号小型轿车由西往东方向与其发生碰撞,造成冯某杰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展开事故勘察,对该起事故责任及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冯某杰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逆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因此,海口公安交警认定冯某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方某弟无事故责任。

  当然也有幸运被交警发现后

  安全从高速上劝离的群众

  在蜀黍的日常巡逻工作中

  发现有一些人因各种理由

  铤而走险上高速

  危险至极

  六旬老人在高速上行走,澄迈交警及时劝离

  6月15日14时54分许,澄迈交警在海南环岛西线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名老人在应急车道上行走,而此时车道上不断有车辆疾驰而过,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引发事故,十分危险。

  交警路管员看到此情形后立即将警车靠边,用随车锥筒做好现场防护,及时上前劝阻,老人表示她在上面行走是在等回家的班车,班车会经过这里,所以就在上面等车回家。

  交警路管员耐心的向老人家解释,公共汽车是不允许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上客,而且行人是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随后交警路管员帮助老人家顺利、安全离开高速。

  男子高速路口等车民警及时劝离除隐患

  近日,文昌交警发现一辆非机动车停在海琼高速英城互通文昌往海口匝道处,旁边站着一男子。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梁某是一名来海南的务工人员,他称自己并不知道哪里可以乘坐客运车,只能选择驾驶电动车到高速路口等待,并将车辆一同寄回广西。

  民警随即将男子引导至安全地带后对其进行教育批评,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通行的道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而且客车也不会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通过民警的耐心解释,梁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会再犯,随后民警将其安全送至送到迎宾路检查站等待客运车。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是高速交通安全常识

  但行人上高速已经成为

  最易引发高速公路事故因素之一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公路的危害极大

  ▼▼▼

  危及自身生命安全

  高速公路车速较快,驾驶人很难发现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或者车速较慢的非机动车,有时即便发现了,往往也来不及刹车避让,最终导致碰撞事故发生。而行人一旦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击,结果或重伤或死亡。

  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为了躲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往往会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但这种情况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危及驾乘人员的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蜀黍希望所有人

  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

  附近村镇的群众都明白

  行人上高速

  不仅是将自己的生命安全

  暴露于滚滚车流

  还可能导致车辆躲避自己时发生意外

  轻则车毁人伤

  重则可能导致多车相撞

  后果惨痛

  此外

  蜀黍提醒大家

  发现行人上高速怎么办,怎么避险?

  发现行人上高速怎么办,怎么避险?

  ①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现行人,请拨打报警电话110。

  ②驾车时,驾驶员请保持清醒的头脑。如遇行人,及时采取措施。

  ③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请看护好家里的老人与孩童,远离高速。

  ④假如在高速上发生事故,人员请勿在车道内维修、逗留,第一时间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遵法守规平安相伴

  (原标题:行人违法上高速被撞身亡,交警: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