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蛟河政法委书记坠亡 官方称擦玻璃失足引质疑

12.11.2015  09:44

  11月9日上午,吉林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郝壮在办公室坠亡。昨天下午,蛟河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回应称,郝壮系在其办公室擦玻璃时意外从窗台坠落致死。

  蛟河市政府在官方微博中介绍了该事件过程,称“2015年11月9日上午10:40左右,蛟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同志在公安局六楼其办公室擦玻璃时意外从窗台坠落,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微博还提及,“郝壮同志遗体已于11日火化。

  该事件爆出后,其蹊跷之处在微博上引发网友关注。部分网友提出疑问: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需要亲自擦玻璃吗?况且,事发当日的吉林已经是冰天雪地。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蛟河市气象局,得知11月9日当天,当地天气为大雪转小雪,最低气温为零下3.4度,最高气温为零下1.6度。

  北青报记者随后致电蛟河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的原因和解释均以官方微博发布内容为准。记者追问是否有目击者及擦玻璃坠亡是否符合常理等,对方表示“电话信号突然不好”,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又致电蛟河市公安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当天不值班,有关于公安局长坠亡事件“具体情况不清楚”。截至发稿,官方未对网友疑问做出回应。

  据蛟河市政府官方网站介绍,郝壮生前曾任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任职期间主持市委政法委工作和市公安局工作,协助书记负责政法、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并分管法院、检察院、信访局、防范办。(张雅)

  近期官员非正常死亡接连发生 媒体期待披露更多信息

  无论相关官员的具体死亡原因是什么、是否涉嫌其他内幕隐情,都应该尽可能地充分公开相关信息,给公众一个“交代”。

  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先是柳州市长落水死亡、随即恩施财政局长跳楼死亡。没想到,11月9日上午11时左右,吉林省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郝壮,自市公安局6层办公室失足坠亡。蛟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件系意外事故,郝壮是在擦玻璃时失足坠亡。当时他的秘书也在办公室,“摔下去的时候过去拉已经拉不住了”。而郝壮遗体已于11日火化。

  相比其他官员的非正常,“擦玻璃时意外失足坠亡”,引发网民的疑问。其一,在秘书在场的情况下,何需局长“亲自擦玻璃”?其二,现在已经入冬,东北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这样的天气怎么会擦玻璃?其三,如果死亡原因只是“擦玻璃时失足坠亡”,那么,这位局长应该属于“因公殉职”。对一名因公殉职的“市委常委”级别领导,丧事何至于会办得如此匆忙?以上几点,都有些不符合常理。

  从以往的许多案例来看,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后,并非一定都有什么“猫腻”。因此,局长当然可能因“擦玻璃”而“意外失足坠亡”,但是,为何需要局长亲自擦玻璃?当天现场发生了什么?相关的视频监控资料、尸检鉴定报告、在场秘书的证词等,是不是需要向公众交代一下。

  一位重要政府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决不只是一件只属于官员自身的私事,同时也是一件公众有权充分了解知情的公事。因此,无论相关官员的具体死亡原因是什么、是否涉嫌其他内幕隐情,都应该尽可能地充分公开相关信息,给公众一个“交代”。而从官员自身以及政府本身的角度,这种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信息的充分公开,实际上同样也是十分必要的,哪怕事实真相就是“擦玻璃失足坠亡”,也应该让公众看到更多信息。这不仅有利于还那些真正意外死亡官员一个清白,也有利于维护政府公信力。(新京报 张贵峰)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