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乡花言巧语蛊惑 海口两男子窃取他人财物进三千元
02.09.2014 11:2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海口:听老乡教唆窃取他人财物两男子被抓判刑
陈某某,男,52岁,四川省宜宾市人。熊某某,男,47岁,四川省泸县人。二人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12月21日被逮捕。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16日14时许,陈某某在其工作地点海口市海甸三东路某小区楼下保安室门口发现停放着一辆红色爱玛电动车,该车虽然锁好了U型防盗锁,但钥匙遗留在该车座位上,陈某某便萌生盗窃该车的意图,但介于是在自己办公门口,怕引起怀疑,于是陈某某便拿走该车钥匙,并找到其老乡熊某某,要求熊某某将该车盗走,但被熊某某当场拒绝。下午17时许,熊某某因研究彩票号码到陈某某住处后,陈某某又多次教唆熊某某将该车盗走,并将该电动车钥匙交给熊某某,熊某某最终同意并将该电动车骑到自己的住处存放。随后,陈某某到熊某某住处将盗得的电动车的钥匙拿走。2013年11月19日,公安民警将熊某某、陈某某抓获。
对于上述事实,陈某某、熊某某在开庭过程中供认不讳,美兰法院认为,陈某某、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3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熊某某拘役四个月,均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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